深圳港大鏟灣港區集裝箱碼頭二期工程(北側745m岸線) 公眾意見調查公示
發布時間:2023-10-12資料來源:點擊:0
按照國家、廣東省相關文件要求,深圳港大鏟灣港區集裝箱碼頭二期工程(北側745m岸線)現開展公眾意見調查工作,征求公眾對項目建設實施的意見與建議。
一、項目簡介
1.項目名稱:深圳港大鏟灣港區集裝箱碼頭二期工程(北側745m岸線)
2.建設性質:新建項目
3.建設單位:深圳市大鏟灣港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鏟灣港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是深圳港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子公司。深圳港集團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屬世界級港口產業集團,立足全球供應鏈、價值鏈最前沿,實施“港、產、城”融合發展戰略,深耕“港航、海洋、物流、能源、產城開發、產業金融”六大產業,致力成為全球影響力卓著的海洋經濟綜合服務商,勇當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主力軍、生力軍。截至2022年底,集團總資產552億元。
4.項目建設背景:
2021年9月,《廣東省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十四五”發展規劃》提出為更好發揮交通運輸在全省經濟社會中的支撐引領作用,加快建設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將深圳港大鏟灣港區集裝箱碼頭二期工程納入“十四五”發展規劃的重大建設項目。2021年6月發布的《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2022年2月發布的《深圳市綜合交通“十四五”規劃》,提出打造全球貿易樞紐港,鞏固提升世界級集裝箱樞紐港地位,推進深圳港大鏟灣港區集裝箱碼頭二期工程的建設。項目擬充分發揮設計與建設的后發優勢,從全周期回報率和大局長遠籌劃,高起點、高標準建設,努力將本工程打造成為智慧高效、綠色低碳、港城融合的自動化集裝箱碼頭,致力于推動深圳市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提高深圳港國際知名度和競爭力。
5.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
深圳港大鏟灣港區集裝箱碼頭二期工程(北側745m岸線)擬建設1個20萬噸級和1個3萬噸級集裝箱泊位(碼頭結構按靠泊20萬噸級集裝箱船設計),岸線長度745m,設計吞吐量150萬TEU,陸域面積約36.05公頃,配套建設相應的生產及輔助設施。
6.建設地點:
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深圳市寶安區深圳港大鏟灣港區,詳見附圖。
二、征求公眾意見范圍及主要事項
公示對象為受項目建設實施影響的周邊居民群眾、社會團體與企事業單位。
征求公示對象對項目建設實施的意見與建議。
三、公示期
2023年 10 月 12 日至2023年 10 月 18 日(共7個自然日)。
四、征求公眾意見具體形式
公示期內,受項目建設實施影響的居民群眾、社會團體與企事業單位,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信函等方式向項目建設單位反饋意見與建議。
建設單位:深圳市大鏟灣港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第三方社會穩定風險咨詢服務機構:廣東省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張工/劉工
電話:020-83517173
電子郵箱:szdcwmt@163.com
廣東省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3年 10 月 12 日
本項目位置示意圖